近日,《海南省清潔能源汽車發展規劃》(以下簡稱《規劃》)發布,在全國率先提出2030年“禁售燃油車”時間表,同時明確了所有細分領域車輛清潔能源目標和路線圖。
圍繞2030年實現“綠色智慧出行新海南”的總目標,《規劃》提出了三個階段目標,即公共服務領域的公務車、公交車、巡游出租車等領域自規劃發布起,新增和更換車輛100%使用新能源汽車或者清潔能源汽車;社會運營領域的輕型物流車、分時租賃車自規劃發布之日起,新增和更換車輛100%使用新能源汽車,城市環衛、旅游客運、城鄉班線等在2025年前后實現清潔能源化;私人領域車輛以增量嚴控、存量引導更替為主線,到2030年全省私人領域新增和更換新能源汽車占比100%。
針對階段性目標,《規劃》提出了多方面措施。首先是建設高效、智能的能源加注基礎設施網絡。堅持充電為主、加氣為輔,加氫提前布局的原則,力爭通過3—5年時間,建成覆蓋全省、滿足各類型清潔能源汽車應用基本需求,充換兼容、快慢充互補、多場景結合、智能化的充電加氣、加氫網絡。
其次,推進增量和存量汽車雙向清潔能源化。通過實施嚴格的機動車總量控制,嚴控傳統燃油車增量比例。出臺全省公務用車清潔能源化工作方案,抓緊落實全省提前實施輕型汽車國六排放標準,加快推動老舊柴油車淘汰和中重型老舊柴油車污染治理,2030年起全省全面禁止銷售燃油汽車。
此外,還將完善新能源汽車社會的便利化、經濟使用環境;構建清潔能源車輛為載體的綠色、智慧交通體系;推動清潔能源汽車全產業鏈高質量發展;建成結構多元、智慧創新的清潔能源供應體系。
據介紹,2017年環境監測數據顯示,海南省機動車尾氣排放對PM2.5的貢獻率超過35%,機動車尾氣污染已成為海南省最主要的大氣污染源之一。2016年以來,海南省初步構建了全省清潔能源汽車推廣的政策體系。截至2018年底,海南省清潔能源汽車累計推廣量超過3.71萬輛,其中新能源汽車為2.28萬輛,清潔能源汽車累計推廣量占全省汽車保有量約為2.9%;建成電動汽車各類配套充電設施超過4500個,電動汽車環島出行構架初步形成。
(新媒體責編:news1166)
聲明:
1、凡本網注明“人民交通雜志”/人民交通網,所有自采新聞(含圖片),如需授權轉載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
2、部分內容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3、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系的,請在30日內進行。電話:010-67683008
人民交通24小時值班手機:17801261553 商務合作:010-67683008轉602
Copyright 人民交通雜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 復制必究 百度統計 地址:北京市豐臺區南三環東路6號A座四層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號: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顧問:北京京師(蘭州)律師事務所 李大偉
京公網安備 11010602130064號 京ICP備18014261號-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京)字第1659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