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交通訊(記者|李冉)近年來,我國新能源汽車市場的發展可謂是榮耀與挑戰并存。一方面,中國新能源汽車銷量占據全球市場約半數,連續4年位居全球第一;另一方面,根據規定,新能源汽車補貼逐步退坡,到2020年年底補貼將完全退出。這也意味著,新能源汽車行業將進入結構調整、動力轉換的新階段,車企需要面臨市場“洗牌”的大考。
習近平主席在給2019世界新能源汽車大會致信中指出,“新能源汽車產業正進入加速發展的新階段,不僅為各國經濟增長注入強勁新動能,也有助于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改善全球生態環境……中國堅持走綠色、低碳、可持續發展道路,愿同國際社會一道,加速推進新能源汽車科技創新和相關產業發展,為建設清潔美麗世界、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作出更大貢獻。”
習主席的這番話道出了當前中國乃至世界發展新能源汽車的迫切性。
發展新能源汽車是世界汽車工業轉型升級的重要方向,也是中國實現由汽車大國向汽車強國轉變的重要機遇。正是得益于政策的引導、推動和適時調整,我國不僅培育起全球最大的新能源汽車市場,而且擁有了較為完整的產業生態鏈:從上游的原材料生產,到中游的“三電”核心系統、整車制造,再到下游的充電服務、出行服務、電池回收,等等,在全球產業體系中占據舉足輕重的地位。
政策推動產業蓬勃發展
自2009年1月,“十城千輛”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應用工程項目啟動以來,我國給予新能源汽車政策支持已滿10年。10年以來,借助政策支持,我國新能源汽車取得先發優勢,成為全球最大的新能源汽車市場。與此同時,其開啟了我國用財政補貼的手段推動新能源汽車市場化運營的先河,對我國新能源汽車的發展具有重要影響,讓一些此前僅在試驗場上跑過的車輛真正得以上路,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快了新能源汽車產品研發的進程。
中汽中心進行的一項研究顯示,過去10年,政策對新能源汽車的發展影響占比高達54%,其次是交通、財稅等方面的影響。政策成為過去10年新能源汽車發展最大的影響因素。
數據顯示,截至2018年我國新能源汽車的保有量已經超過300萬輛。電池、電機、電控為核心的“三電”技術也取得了很大進步。以電池為例,2015年的能量密度較2009年提升50%,成本降低了30%,而未來的目標是能量密度進一步提升。尤其是在“三電”領域,中國企業開始走上世界舞臺,出現在國際巨頭的采購名單上,在核心技術領域,中國企業也有了一席之地。
與此同時,中國新能源汽車市場在較大程度上加快了全球新能源汽車市場進程。各大車企都開始重視中國新能源汽車的發展,甚至不得不把最新的新能源汽車技術、車型率先在中國上市推廣。如寶馬這種計劃在中國生產某款新能源汽車車型進而出口至全球的規劃正在逐步實現。此外,也催生“新型合資”的出現,以生產純電動車型為主的新能源汽車合資公司出現,中國企業也將向合資企業輸出技術和產品。如在廣汽三菱,廣汽的新能源汽車技術已經向合資公司導入,中方在合資公司中也有了技術貢獻。
更為關鍵的是,伴隨著我國新能源汽車的發展,一大批新興企業進入該領域,成為“造車新勢力”,他們大多是跨領域進入新能源造車,帶來了原有領域技術、創新模式的同時,也為新能源汽車發展帶來“鯰魚效應”,帶動傳統車企不得不追趕他們的步伐,新能源汽車成為每個企業都必須重視的領域。
國家戰略、規劃及政策的強力支持,使得“新能源汽車代表未來汽車產業發展方向”這一理念深入人心,消費者普遍認可自主品牌是新能源汽車技術先導者,有效提升了新能源汽車品牌形象,扭轉了自主品牌在傳統汽車領域的低價低質固有形象,上汽、比亞迪等企業的高端新能源汽車車型售價在15萬元到30萬元區間,比肩部分合資品牌。
另外由于北上廣深等一線城市實施限購政策,這使得傳統汽車車牌一牌難求,新能源汽車的免限購政策催生了新能源汽車市場。北京、上海、廣東、天津、杭州新能源汽車銷量占全國銷量的一半以上,其示范效應促進新能源汽車品牌加速向全國市場拓展。
購車價格同樣是影響市場的一項重要因素。對購置新能源汽車的國家補貼和地方補貼,以及車輛購置稅、車船稅免征等稅收優惠政策,大大降低了消費者的購車成本,2018年在售車型中有近四成車型的售價(補貼后)已壓至10萬元以內,有利于新能源汽車與傳統燃油汽車競爭。除了財稅補貼直接激勵措施外,國家還采取了新能源汽車專用號牌、不限行、不限購、充電優惠、停車優惠等差異化支持措施,進一步優化市場使用環境,撬動了市場消費。
安全是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之本
6月27日,蔚來汽車的一份“召回公告”,就像是“潘多拉的盒子”一樣,打開了公眾關于新能源汽車安全問題的各種擔憂。據悉,蔚來汽車兩個多月的時間內發生4起自燃、冒煙事件,在整個新能源汽車接二連三發生的自燃事故面前,真的可以說是“小巫見大巫”了。
6月20日,一輛長安汽車的某款新能源車型在重慶兩江新區汽博中心內發生自燃,車輛電池位置冒出濃煙;
6月15日,同一地點,一輛力帆品牌的新能源汽車自燃甚至發生爆炸,燃起熊熊大火,因為地處物流園區內,所以現場停放著多輛車子,有人甚至冒著生命危險上前將旁邊的車輛開走;
4月24日,武漢一輛比亞迪E5起火;7月2日,西安一輛新能源面包車在一處路口發生自燃,品牌不詳。
這一起起自燃事故,似乎更像是懸在消費者頭頂的警鐘,每響起一次,都會在大眾心中掀起巨大波瀾。
據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的數據,2018年我國至少發生過40起涉及新能源汽車的火災事故,包括純電動汽車、插電混動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乘用和商用新能源車、國產和進口新能源車、造車新勢力和傳統車企的新能源車,均無幸免,相當于平均每月約發生3起火災事故。國家市場監管機構2018年召回存有安全隱患的新能源汽車超過13萬輛,占當年銷量(125.62萬輛)的一成還多。
其實,新能源汽車自燃事故,不只存在于中國市場,也是個全球性的問題。奧迪在6月10日曾表示,由于存在電池起火風險,召回540輛在美國銷售的E-Tron純電動SUV。美國國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2017年一份報告稱,相比汽油汽車,電動汽車照例更不容易發生事故或火災;但該報告同時指出,電池技術仍在發展,在安全系統設計上還未達成共識。
工信部已于6月17日發布了《關于開展新能源汽車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新能源車企在2019年10月底前完成新能源汽車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并形成書面報告,并明確表示:“對于發現存在未按要求開展排查、虛報瞞報、弄虛作假等問題的企業,將暫停或取消企業及產品公告,并從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中剔除等處罰手段。”
6月21日,在“新能源汽車安全倡議發布暨研討會”上,中國汽車工業協會宣讀了《新能源汽車安全倡議書》,號召全行業企業加強行業自律、積極承擔新能源汽車安全主體責任。此次“新能源汽車安全倡議”的發起,將通過加強對消費者正確使用新能源汽車的宣傳引導,以及對已投放市場的在用車輛提供免費檢測服務,及時發現并排除安全隱患,有利于提高新能源汽車安全運行水平,營造產業發展的良好環境。
安全是新能源電動汽車產業發展之本。隨著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進入加速發展新階段,新能源汽車產銷量和保有量快速上升,安全事故有增多趨勢似乎符合概率學原理,但客觀上卻會給人一種安全問題更加嚴重的印象。因此,越是在這個時候,越要堅持“安全第一”的底線思維。企業不能為了搶占市場不顧產品質量,心浮氣躁會給產業健康發展埋下隱患。從新能源汽車動力系統的特殊性、基礎設施的聯動性和市場應用場景的復雜性來看,當前只有把新能源汽車安全性落到實處,減少各環節存在的安全隱患,才能推動產業更加協調、更高質量、更可持續地發展。
科技創新是引領新能源汽車轉型升級的動力源泉
面向未來,科技創新是引領新能源汽車轉型升級的動力源泉。近年來,各家汽車制造商加大研發投入,布局知識產權,保護核心技術。
今年年初,吉利控股集團將吉利新能源拆分出來,成為吉利汽車旗下獨立的子品牌,并且擁有獨立的新車標。按照規劃,吉利新能源未來將陸續推出近30款新車。事實上,早在2005年,吉利汽車就開始了在新能源汽車領域的研究部署,2015年,投資了冰島一家環保科技公司,共同探索清潔甲醇燃料合成生產技術。如今,吉利新能源汽車也已經在冰島順利完成了為期一年的測試工作,而圍繞新能源汽車核心技術,吉利汽車已經布局了百余件專利。“傳統汽車制造很難實現技術突破,吉利積極推進新能源汽車的研發,并及時提交專利申請,進行知識產權保護,鞏固吉利汽車在新能源汽車領域的領先地位。”吉利汽車知識產權部負責人表示。
想要在未來贏得市場,打造出更便捷、更安全的新能源汽車已經成為眾多汽車生產企業的共識。長城汽車股份有限公司是我國自主品牌汽車企業代表,一直將打造新能源汽車作為公司的創新發展方向。“我們技術團隊基于正向研發,創建了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純電動的長城ME平臺,目前,該平臺已經研發出兩款新能源汽車,打造了獨立的純電動汽車品牌。”長城汽車技術管理部副部長王笑組介紹,“三電”系統是新能源汽車的核心部分,ME平臺圍繞電池、電機、電控等核心部件開展平臺總體布置工作,將電池包與車身底盤進行了融合設計,車身底部采用橫向與縱向傳力通道相結合的方式,形成一個“井”形結構,同時電池包安裝梁與門檻梁之間設有緩沖區域,側面碰撞中車身充分吸收能量,充分地保證電池包的安全。此外,ME平臺對新能源汽車進行了整車低阻的輕量化設計,實現了整車的超低電耗。
比亞迪的新能源車事業與特斯拉幾乎同時起步,迄今已連續四年成為全球新能源車銷量冠軍。而在動力電池技術、電池管理技術、電驅動技術、高壓電控技術等領域,比亞迪已經成為新能源汽車行業的主要引領者和標準制定者。在一些特定關鍵技術領域,比亞迪的優勢甚至是壓倒性的,例如,IGBT(絕緣柵雙極型晶體管)模組是新能源汽車中除電池以外最為關鍵的核心部件,目前全球僅有兩家車企能夠自己研發并生產IGBT,比亞迪是其中唯一的中國企業。
作為純電汽車領航者的北汽新能源,有引領中國品牌的使命,十年磨一劍,北汽新能源靠技術積累完成飛躍。以“達爾文系統”為例,它是北汽新能源融合人工智能、深度學習等先進技術,自主開發的具有自學習、自成長能力的整車人工智能系統。
EMD3.0智能電控系統又是達爾文系統的重要組成,其具有“技術最強、集成度最高、安全級別最高”等特征,正是有了這套領先的電控系統,才有了EU5最高安全車速155km/h、百公里加速僅7.8秒的強大性能表現,才有了EU5領先同級的智能純電用車體驗。
北汽新能源目前在整車技術、三電系統、智能駕駛、智能網聯以及平臺開放與數據安全等領域已形成完善技術鏈條。即便和國際品牌相比,北汽新能源也已具備階段性優勢。
如果說,老牌國際汽車品牌憑借數十年或上百年的傳統汽車技術積淀在高端車領域搭建了堅不可摧的壁壘,那么今天的中國品牌則憑借新能源汽車的發展機遇摸索到了可能轉變戰場態勢的窗口。
新能源汽車產業進入新階段從退補開始
從2013年中國啟動新能源汽車推廣開始,在政府的大力政策補貼下,新能源汽車走上了發展的快車道。2009年到2018年,新能源汽車的銷量從不足1000輛到125.6萬輛,逐年提高在整個乘用車市場銷售中的比例。越來越多的消費者更加接受這一環保的出行方式。
但長期補貼之下,也滋生了不少“蹭補”現象,很多企業不僅坐享補貼,甚至還出現了“騙補”現象。為了規范行業行為,2019年6月底,國家新能源汽車補貼“退補”正式啟動,新補貼政策規定國家補貼標準降低50%以上,地方政府全面取消新能源汽車補貼,并取消電池白名單(汽車搭載“白名單”目錄中的動力電池才能享受新能源汽車補貼),以促進新能源汽車行業健康發展。以下是最新有關新能源汽車的37條相關政策。
國家層面
公安部開展輕型貨車檢驗登記集中排查工作 違規車廠應無條件收回、更換
據悉,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近期發布《關于開展輕型貨車檢驗登記集中排查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確表示,將從嚴格車輛檢驗監督、嚴格車輛查驗登記、組織開展集中排查、嚴格違規責任追究四個方面進一步規范機動車檢驗登記管理,嚴厲打擊非法生產、銷售、改裝機動車等違法行為。
對發現貨車欄板、貨箱、輪胎、輪轂等外觀與《公告》明顯不符、整備質量存在嚴重違規嫌疑的,立即啟動嫌疑機動車調查程序,按規定開展現場調查。對調查確認違規生產的輕型載貨汽車,要詳細記錄違規機動車基本信息及整車生產廠家、生產日期、公告批次等信息,固定違規證據,通過信息系統上報違規機動車產品,公安局將匯總通報工業和信息化部、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對違規生產的輕型貨車,一律由生產企業無條件收回、更換,保障車主合法權益。
各地不得對新能源汽車實行限行、限購
6月6日,國家發改委、生態環境部、商務部發布《推動重點消費品更新升級 暢通資源循環利用實施方案(2019-2020年)》,提出各地不得對新能源汽車實行限行、限購,已實行的應當取消。嚴禁各地出臺新的汽車限購規定,已實施汽車限購的地方政府應根據城市交通擁堵、污染治理、交通需求管控效果,加快由限制購買轉向引導使用。
新能源車安全隱患排查工作開展
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發展中心6月17日發布《關于開展新能源汽車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為切實加強新能源汽車安全管理,促進新能源汽車產業健康可持續發展,保障社會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要求各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對本公司生產的新能源汽車開展安全隱患排查工作。
出租車、網約車、物流車、公交車等高使用強度的運營類車輛,應按照行駛里程和監控平臺數據分析結果設定排查比例。行駛10萬公里以下的排查比例不低于5%,行駛10-20萬公里的排查比例不低于10%,行駛20萬公里以上的不低于20%,動力電池故障較多的車輛應適當增加排查比例。
私家車方面,生產企業應明確告知用戶,車輛觸發何種條件時應回店檢修。觸發條件應包括:車輛正常行駛里程或使用年限間隔,車輛發生碰撞、泡水等意外情況,車輛儀表出現嚴重故障報警信號(如電池、過壓、過溫、絕緣過低,充電插座過溫)等。生產企業通過監控數據發現車輛達到上述觸發條件時,應及時通過電話、短信、車輛報警等方式提醒用戶回店檢查維護。生產企業應將上述觸發條件、通知方式及記錄、回店檢修項目等列入年度報告,存檔備查。
此外,對發生起火燃燒事故的,企業應及時開展事故調查,生產企業應在12小時內(如造成人員死亡或重大社會影響的,應在6小時內)將事故的基本信息,48小時以內將事故詳細信息,主動上報新能源汽車工作聯席會議牽頭部門和裝備中心。
通知還要求,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應于2019年10月底前完成新能源汽車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形成書面報告,如實向裝備中心報送安全隱患排查的組織情況、實施情況、運營主體配合情況、存在問題及問題處理情況等內容。
工信部6月21日廢止《汽車動力蓄電池行業規范條件》
工業和信息化部6月21日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2019年第22號)》,決定自2019年6月21日起廢止《汽車動力蓄電池行業規范條件》(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2015年第22號),第一、第二、第三、第四批符合規范條件企業目錄同時廢止。
財政部:2020年12月31日前 新能源車免購置稅
6月28日,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布《關于繼續執行的車輛購置稅優惠政策的公告》。公告指出,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購置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具體操作按照《財政部 稅務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關于免征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公告2017年第172號)有關規定執行。
《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發布 鼓勵電池外企入局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商務部6月30日聯合發布《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2019年版)》,同時廢止《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17年修訂)》。《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2019年版)》全國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中,明確表示鼓勵新能源汽車關鍵零部件外商來華投資,核心三電,電池電機電控方面均有涉及。
兩部委發文 加強車輛配置序列號申請和使用管理
國家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6月21日發布《關于加強車輛配置序列號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加強對車輛配置序列號的申請和使用管理。
自2019年7月1日起,車輛生產(改裝)企業或者進口車輛的單位和個人(以下簡稱“企業”)不再向稅務機關報送車輛價格信息,保留車輛配置序列號管理機制。車輛配置序列號由企業通過機動車合格證信息管理系統中的車輛配置信息管理系統編制,用于區分相同廠牌型號、不同配置的車型。
自2020年1月1日起,車輛配置信息管理系統依據企業填寫的車輛信息,按照《車輛配置序列號編碼規則》自動編制車輛配置序列號。企業初次編制車輛配置序列號前,應當申請生產企業代碼。自2019年7月1日起,新增企業的生產企業代碼由企業通過車輛配置信息管理系統申請。
2019年12月31日前已經按舊編碼規則編制但尚未使用的車輛配置序列號,2020年1月1日起不再有效,企業按照新編碼規則重新編制;2019年12月31日前已經按舊編碼規則編制且已經使用的車輛配置序列號,2020年1月1日起仍然有效并可以繼續使用。
四部委發文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科技部辦公廳、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能源局綜合司6月25日聯合發布《貫徹落實<關于促進儲能技術與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2019-2020年行動計劃》。
計劃中提到,將推進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儲能化應用,開展充電設施與電網互動研究。組織充電基礎設施促進聯盟等相關方面開展充電設施與電網互動等課題研究,2020年,研究開展試點示范等相關工作。
此外,還將完善儲能相關基礎設施。持續推進停車充電一體化建設,促進能源交通融合發展,為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儲能化應用奠定基礎。
地方層面
廣東省:7月1日起實施輕型汽車國六排放標準
6月20日,廣東省發布《關于實施輕型汽車國六排放標準的通告》。通告表示,2019年7月1日起,在廣東省銷售、注冊登記的輕型汽車新車應當符合國六排放標準要求;遷入珠江三角洲區域各地級以上市的在用輕型汽車,應當符合國六排放標準要求;2023年6月30日前,珠江三角洲區域內在用國五排放標準輕型汽車可以互遷。
海南:開始清算2016-2018年地補 符合要求的新能源車可申請
海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與海南省財政廳近期發布了《關于做好2016年至2018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地方財政補貼清算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確了補貼申報范圍及相關要求,分別針對2016年暫緩審核車輛,即在2016年已申報補貼,但在補貼審核過程中發現問題并暫緩審核的車輛、2017年消費者在海南省上牌但未申請補貼的新能源汽車;2018年消費者在海南省上牌的新能源汽車,提出不同的申報要求。
補貼標準方面,2016年上牌車輛:按照《關于做好2016年全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申報工作的通知》(瓊工信高〔2016〕410號),《關于2016年全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申報的補充通知》(瓊工信高〔2017〕15號)相關標準進行補貼。
2017年上牌車輛:按照《關于做好2017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地方財政補貼清算工作的通知》(瓊工信高〔2018〕7號)相關標準進行補貼。
2018年上牌車輛:2018年新能源汽車補貼根據上牌時間分三段核算補貼數額,按照《海南省財政廳 海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海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轉發財政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發展改革委關于調整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瓊財建〔2018〕414號)標準補貼。
關于海南省新能源汽車補貼常見問題的解釋
海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于6月4日發布了《關于海南省新能源汽車補貼常見問題的解釋》,對2018年海南省新能源汽車補貼申報條件以及2018、2019年海南省新能源汽車補貼進行詳解。
海南:全面放開新能源小客車增量指標申請條件和數量
6月29日,海南省公安廳發布《關于2019—2020年全面放開新能源小客車指標申請資格條件和數量的通告》。通告指出,2019年7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期間,海南省全面放開新能源小客車增量指標申請資格條件及數量。單位和個人申請新能源小客車增量指標資格條件及數量不受《海南省小客車保有量調控管理辦法(試行)》限制,可按需申請新能源小客車增量指標。
河北:7月1日起 輕型汽車實施國六排放標準
近日,河北省生態環境廳、河北省公安廳、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河北省商務廳、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等五部門發布了《關于實施第六階段國家輕型汽車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的通告》。通告顯示,自2019年7月1日起,在河北省銷售、注冊登記和外省轉入的輕型汽車應當符合“國六”標準。
山西:優先支持新能源城市配送車輛上牌 簡化辦證程序
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近期發布《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山西省推進運輸結構調整實施方案的通知》,《通知》表示,大力推廣新能源和清潔能源車輛。優先支持新能源城市配送車輛上牌,簡化辦證程序。加快推進城市建成區新增和更新的郵政、輕型物流配送車輛使用新能源或清潔能源汽車,全省使用比例達到 80%。
此外,建立開展綠色運輸企業試點示范。建立涵蓋運輸方式、運輸組織 模式、運輸效率以及新能源車占比等指標的綠色車隊評價體系。采用優先路權、優先派單、經濟激勵等措施,鼓勵煤礦及鋼鐵、焦化等工業企業和物流站場優先采用綠色車隊,打造綠色運輸示范企業。
陜西:淘汰11萬輛國三及以下柴油貨車 加快新能源物流車的使用
陜西省生態環境廳等九部門近期聯合印發《陜西省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實施方案》,2019年底前,全省累計淘汰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8.8萬輛(其中淘汰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重中型營運柴油貨車7.4萬輛),“油改氣”的老舊燃氣車1.6萬輛。2020年底前,全省累計淘汰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11萬輛,“油改氣”的老舊燃氣車2萬輛。
方案還提到,加快推進城市建成區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環衛、郵政、出租、通勤、輕型物流配送車輛采取新能源、清潔能源汽車或甲醇汽車,使用比例達到80%。其中,2019年底前,關中地區各市建成區新能源和清潔能源公交車使用比例達到80%。積極推廣應用新能源物流配送車。加快充電站及甲醇加注站建設,優先采用新能源汽車、甲醇汽車和達到國六排放標準的天然氣等清潔能源汽車。
北京:公示2019年第四批新能源車地補 擬撥付3441萬元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6月11日發布《關于2019年北京市擬撥付第四批新能源汽車財政補助資金的公示》,公示《2019年北京市擬撥付第四批新能源汽車補助資金明細》。2019年北京市擬撥付第四批新能源汽車補助資金共涉及7家企業的748輛新能源汽車,擬撥付資金3441.42萬元。
北京:6月26日起取消對純電動汽車的市級補貼
北京市科委、北京市經信局、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城管委、北京市交通委6月25日發布關于調整《北京市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管理辦法》相關內容的通知,明確自6月26日起取消對純電動汽車的市級財政補助。
通知稱,為落實財政部、工信部、科技部、發改委《關于進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做好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對《北京市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管理辦法》進行調整,其中第三條修改為:本市鼓勵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對純電動汽車(純電動公交車、純電動環衛車、行政事業單位使用財政性資金購買的純電動汽車除外)按照中央與地方1:0.5比例安排市級財政補助。自6月26日起,取消對純電動汽車的市級財政補助。
此外,通知還表示燃料電池汽車按照中央與地方1:0.5比例安排市級財政補助。如中央政策調整,本市相應政策按照中央政策另行制定。
通知6月25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關于調整完善北京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助政策的通知》自6月26日起廢止。
重慶2019新能源車補貼政策出臺
重慶市經信委與重慶市財政局、重慶市能源局6月20日聯合發布《關于印發重慶市2019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
通知稱,補貼標準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25日期間,在重慶購買、上牌并使用的新能源汽車按照2018年市級補貼標準執行。2019年3月26日至2019年6月25日則為過渡期。
通知還表示過渡期后,也就是從6月26日起,不再對除新能源公交車和燃料電池汽車以外的其他新能源汽車給予購置補貼。過渡期以后,新能源公交車和燃料電池汽車補貼標準另行制定。相應補貼車輛一年內不得轉籍市外,否則將取消對應主體的申報資格并追繳對應車輛的補貼資金。
廣州增加10萬中小客車指標 按1:1分配普通車和節能車
廣州市6月2日發布《廣州市交通運輸局關于增加中小客車增量指標配置額度的通告》。通告表示,廣州市2019年6月至2020年12月,增加10萬個中小客車增量指標,增加的額度原則上按1:1比例分別配置普通車競價指標和節能車搖號指標,由指標管理機構按月組織實施。
深圳增加8萬小汽車指標 新增小汽車須符合國六標準
深圳市6月2日發布《深圳市交通運輸局關于調整我市小汽車調控增量指標配置額度的通告》。通知表示,2019年至2020年每年增加投放普通小汽車增量指標4萬個,其中,1萬個采取搖號方式配置,3萬個采取競價方式配置。新增的小汽車指標在深圳市辦理小汽車注冊登記時,小汽車須符合國VI標準。
深圳:擬對174輛新能源物流車進行升級管理
近日,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根據車屬單位提出申請,經核查,擬對174輛新能源物流車進行升級管理,由二級管理升為一級管理。
深圳:對678臺新能源物流車進行降級管理
近日,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發布關于《新能源純電動物流車降級名單公布》的公告,公告顯示,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將依車屬單位申請,對2018年度一次記6分以上且累計扣分12分以上的、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承擔次要以上責任未構成犯罪的,駕駛人被處以暫扣、吊銷駕駛證或行政拘留以上處罰等違法行為的新能源物流車進行降級管理。
深圳:對純電動物流車繼續實施通行優惠政策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近日頒布《關于對新能源純電動物流車繼續實施通行優惠政策的通告》。《通告》指出,深圳對新能源純電動物流車繼續實施通行優惠政策,通告自2019年6月20日至2019年12月19日施行。
深圳:繼續設置“綠色物流區” 輕型柴油貨車禁止通行
6月14日,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發布《關于繼續設置“綠色物流區”禁止輕型柴油貨車通行的通告》)。《通告》表示,自2019年7月1日起,深圳的十大綠色物流區將繼續禁止輕型柴油貨車通行。
惠州:嚴查輕卡“大噸小標”的超載情況
惠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近日發布《關于嚴格輕型貨車注冊登記查驗、檢驗的通知》。《通知》表示,重點核查總質量4.5噸以下輕卡變更產品公告的行為,如有發現立刻上報。轉入的輕型貨車參照新車進行嚴格查驗,整備質量“大噸小標”的一律退辦。
三亞2016年新能源公交運營補貼達764萬元
三亞市道路運輸管理處6月3日發布《關于2016年新能源公交車運營補貼標準的通告》。通告表示,中央財政撥付三亞市2016年新能源公交車運營補助資金764萬元。經核算,2016年新能源公交車運營補貼每車每月補貼標準為:3333.333元/月。
廈門電動汽車充電統一定價0.89元/度 6月10日起執行
廈門市停車產業協會近期發布《廈門市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行業公約》。公約約定,自6月10日零時起,廈門市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將以0.6元/千瓦時的服務費價格施行,上限不超過福建省標準。也就是說,加上0.29元/千瓦時的電費,廈門電動汽車車主在公約實施后充電的費用統一為0.89元/千瓦時。
南京發布網約車服務能力評價指南 需選用純電動車型
南京市交通運輸局6月5日發布《南京市網絡預約出租車汽車平臺公司線下服務能力評價指南》。指南適用于擬申請南京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證》的申請人或已在南京市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證》的網約車平臺公司。
指南對運營單位的運營資格、營業場所、營運車輛、運營管理、安全管理、信息數據、企業信用均提出了要求,并制定了詳細的評價標準。同時,通知要求在南京市已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許可的平臺公司應當按照《指南》完善線下服務能力,2019年12月31日前達到要求。
指南明確表示,營運車輛需選用純電動車型,要符合國家相關技術標準,且屬于《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車型。車輛軸距需達到2650毫米以上,純電動續航里程不低于300公里。
成都鼓勵出租車純電動化 最高補貼4.2萬元/車
據悉,成都市交通運輸局、成都市生態環境局、成都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近日聯合印發《成都市鼓勵出租車純電動化試點實施方案》。《方案》指出,對減少城市汽車尾氣排放、改善城市大氣環境做出貢獻的出租車經營企業和個體經營者,給予“綠色減排補貼”。其中,巡游出租車4.2萬元/輛、網絡預約出租車1.25萬元/輛。
成都新能源車地補 6月25日前按中央標準的50%補貼
成都市財政局、成都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成都市科技局、成都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成都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于6月10日聯合發布《成都市新能源汽車市級補貼實施細則》。細則規定了成都新能源汽車市級補貼的對象、產品及標準。
補貼對象為在成都市購置新能源汽車(二手車除外),且在成都市公安車輛管理部門注冊登記的消費者(個人、單位用戶)。
補貼產品需符合相關規定,納入工信部“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且已享受中央財政補貼的新能源汽車,包括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補貼標準為在中央財政補貼基礎上,給予中央財政單車補貼額50%的市級配套補貼。
細則規定,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在銷售新能源汽車產品時按照扣除中央和市級補貼的價格與消費者進行結算。待滿足補貼對象、產品等申報條件,并取得中央財政補貼后,由生產企業按規定據實申報市級補貼。
實施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適用于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25日期間(新能源公交車和燃料電池汽車適用于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間),在成都市公安車輛管理部門注冊登記的新能源汽車新車。
成都6月26日起不補貼新能源車 公交燃料電池車除外
成都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成都市財政局、成都市科學技術局、成都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6月18日聯合發布《關于落實財政部等4部委<關于進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通知明確表示,從2019年6月26日起,成都市不再對新能源汽車(新能源公交車和燃料電池汽車除外)給予地方購置補貼。
此外,通知還表示2015—2016年度的新能源汽車市級補貼,繼續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促進經濟穩中求進的若干意見》(成府發〔2015〕12號)和《關于印發成都市新能源汽車市級補貼實施細則(暫行)的通知》(成經信辦〔2015〕80號)等有關文件執行。
2017—2019年度的新能源汽車市級補貼,按照《關于印發成都市支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若干政策的通知》(成辦發〔2017〕20號)和《關于印發成都市新能源汽車市級補貼實施細則的通知》(成財規〔2019〕1號)等有關文件執行。
6月25日零時起,新能源純電動貨車在長沙放寬通行
長沙交警近期發布通告,為規范城市道路車輛通行秩序,保障市區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有序,根據相關規定,長沙市城區道路對新能源純電動載貨汽車采取放寬通行的交通措施,此前發布的貨運車輛限制通行規定不再限制新能源純電動貨車。通告自2019年6月25日零時起施行。
民警介紹,新能源純電動載貨汽車是指申領了長沙市新能源汽車專用號牌的微、輕型純電動載貨汽車,即新能源號牌為湘ADXXXXX的微、輕型純電動載貨汽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長沙市城市道路車輛通行若干規定》、《長沙市“強力推進環境大治理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的規定,長沙市城區道路對新能源純電動載貨汽車采取放寬通行的交通措施,除萬家麗路高架橋全天24小時禁止通行外,新能源純電動載貨汽車不再受《長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關于市區部分區域及路段限制貨運車輛通行的通告》規定的通行限制。
該通告自2019年6月25日零時起施行,通告生效后,原發布通告與此通告不一致的,以此通告為準。凡違反通告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
唐山實行機動車限行 新能源車不受影響
唐山人民政府近日發布《唐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實行機動車限行的通告》,《通告》指出,唐山將在2019年6月14日至10月31日期間,對路南區、路北區、高新區、豐南區、豐潤區、開平區、古冶區行政轄區范圍內所有道路,包括城市(城區)道路和公路區域進行限行,懸掛合法號牌的新能源汽車不受該限行政策影響。
張家口:2035年氫能產業產值累計達1700億元
張家口市人民政府6月12日發布《氫能張家口建設規劃(2019-2035年)》。規劃提出的總體目標為,將氫能產業發展成為張家口市的重要支柱,到2021年打造成為國內一流的氫能城市;到2035年建成國際知名的氫能之都。2021年、2025年、2030年、2035年全市氫能及相關產業累計產值分別達到60億元、260億元、850億元和1700億元。
企業培育方面,到2021年,形成覆蓋氫能制備、儲運、加注關鍵裝備、氫燃料電池整車及關鍵零部件制造的生態體系,全市年制氫能力達2.1萬噸,園區引入企業數量20家以上。到2035年,全市年制氫能力達5萬噸,園區累計引入企業100家以上。
創新能力方面,到2021年,建成國家級氫能產業創新研發平臺、氫燃料電池汽車及氫能研究院、氫能國家公共檢測服務平臺,實現氫燃料電池、電堆等核心零部件的國產化,申請一批具有國內外先進水平的專利,參與一批國內外氫能高水平相關標準制定。到2035年,建成世界知名的氫能技術研發中心,成為全球氫能技術創新高地。
宿遷:擬對407輛新能源車、314個充電樁進行2018年獎補
宿遷市工業和信息化局6月3日發布《關于2018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地方財政補貼資金(第一批)及報省項目公示》,擬對第一批市區407輛新能源汽車、314個充電樁進行獎補,同時擬將678輛新能源汽車(含三縣)上報省工信廳、財政廳,申報省級財政補助資金。
義馬實行機動車限行 新能源車不受限
6月14日,義馬市公安局發布《關于在義馬市主城區實施機動車禁限行的通告》《通告》指出,義馬將在2019年6月17日至6月30日期間,在人民路以北、天山路以東、義澠快速通道以南、花園路以西主城區范圍以內的所有建成城市道路(不包括人民路)實行機動車禁限行交通管制,新能源汽車不受該限行政策影響。
宣城:提前淘汰并購買新能源貨車 享受購置補政策
安徽宣城近日發布《宣城市柴油貨車污染防治攻堅戰實施方案》,方案顯示,對于提前淘汰并購買新能源貨車的,享受財政現行購置補貼政策。將積極推廣使用新能源和清潔能源汽車。加快推進城市建成區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環衛、郵政、出租、通勤、輕型物流配送車輛采用新能源或清潔能源汽車,占比達到80%,并實施嚴格的車輛登記制度。積極推廣應用新能源物流配送車。
同時,集疏港、天然氣氣源供應充足地區應加快充電站及加氣站建設,優先采用新能源汽車和達到國六排放標準的天然氣等清潔能源汽車。港口、機場、鐵路貨場等新增或更換作業車輛主要采用新能源或清潔能源汽車。在物流園、產業園、工業園、大型商業購物中心、農貿批發市場等物流集散地建設集中式充電樁和快速充電樁。按要求開展燃料電池貨車示范運營,建設一批加氫示范站。優化承擔物流配送的城市新能源車輛的便利通行政策。
(新媒體責編:wx)
聲明:
1、凡本網注明“人民交通雜志”/人民交通網,所有自采新聞(含圖片),如需授權轉載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
2、部分內容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3、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系的,請在30日內進行。電話:010-67683008
人民交通24小時值班手機:17801261553 商務合作:010-67683008轉602 E-mail:zzs@rmjtzz.com
Copyright 人民交通雜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 復制必究 百度統計 地址:北京市豐臺區南三環東路6號A座四層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號: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顧問:北京京師(蘭州)律師事務所 李大偉
京公網安備 11010602130064號 京ICP備18014261號-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京)字第1659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