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北京青年報記者從最高檢獲悉,在辦理發布虛假違法食品、保健食品廣告違法行為等公益訴訟案件時,檢察機關將重點關注廣告代言人的違法行為以及新聞出版廣電管理等部門在監管過程中是否存在不作為的情形。
此前,“神醫專家”劉洪濱(“濱”有時寫作“斌”)曾引起外界廣泛關注。隨著劉洪濱曾使用多個身份在電視上推銷各種“藥品”的事情被曝光,變換姓名或身份在電視節目中賣藥的其他“神醫專家”也被網友揪出。
最高檢近日下發《關于加大食藥領域公益訴訟案件辦理力度的通知》要求,重點關注未經許可生產經營食品和保健食品以及食品和保健食品標簽虛假標識違法行為;利用網絡、會議營銷、電視購物、直銷、電話營銷等方式違法營銷宣傳、欺詐銷售食品和保健食品違法行為;未經審查發布保健食品廣告以及發布虛假違法食品、保健食品廣告違法行為;食藥監、質檢等監管部門在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等問題監管方面的不作為、亂作為等行政違法行為。
在辦理該領域的公益案件時,民事公益訴訟中要重點關注涉嫌欺詐和虛假宣傳的食品和保健食品生產經營者、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和廣告代言人的違法行為,行政公益訴訟中要重點關注食藥監、質檢、工商、新聞出版廣電管理等部門在監管過程中是否存在違法行使職權或不作為的情形。
《通知》強調,要重點關注食品藥品安全領域進出口商品質量方面存在的假冒偽劣、隱瞞缺陷或不按規定召回等違法行為,重點關注質檢等部門在商品質量安全監管方面存在的違法行使職權或者不作為的違法情形。
《通知》要求,各級檢察部門對于食品藥品安全領域涉及的行政機關違法行使職權或者不行使職權的情形,必須在立案、調查后才可以發出檢察建議,發出檢察建議后,要積極與食藥監、質檢等行政機關加強聯系,及時了解行政機關履行職責情況,推動行政機關有效解決危害食品藥品安全問題,共同保護社會公共利益。
《通知》強調,經過訴前程序,消費者協會等組織不提起訴訟的,食藥監、質檢等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職責,社會公共利益仍然處于受損害狀態的,檢察機關要堅決提起訴訟。
對于食藥領域的民事公益訴訟案件,可以探索提出懲罰性賠償的訴訟請求,增加違法行為人的違法成本。
(新媒體責編: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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