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楊柳絮紛飛的季節。楊柳絮不僅給生活增添煩惱,還存在火災隱患。昨天的一場消防實驗顯示,楊柳絮在一分鐘內可引燃汽車。清理楊柳絮絕對不能點燃,4月份,本市就有兩人因點燃楊柳絮引發火災,涉嫌失火縱火被刑拘。而在房山,一名老人因點燃楊柳絮引發大火,造成128萬元的損失,近日被法院判刑兩年。
實驗
楊柳絮一分鐘引燃汽車
昨天上午,在大興區盛源橋附近的一空曠處,大興消防支隊放置了一輛已經報廢且拆除了油箱的轎車。
為了最大限度地模擬現實情況,消防員不僅在車輛周圍和車底鋪撒了楊柳絮,還加入了舊報紙、干草等雜物。大興消防支隊防火監督處二大隊副大隊長鄭喜超用打火機點燃了車邊的楊柳絮。
記者在現場看到,楊柳絮在遇到火源的情況下,“轟”的一下就著了起來,瞬間火舌卷入車底,蔓延之處的紙屑、雜草等可燃物被引燃,火勢瞬間變大,不過一分鐘,車底冒出黑煙,“這是車底的一些塑料和橡膠管線被點燃了。”鄭喜超說。
隨著黑煙越來越大,“砰!”巨大的爆炸聲傳來,圍觀的人群嚇得紛紛后退。“大家不要怕,那是汽車的輪胎遇熱發生的爆炸,說明火勢已經鉆入了汽車內部。”
又一聲爆炸之后,記者看到,車輛的兩個后輪已經癟了,車體也出現熔化的現象,此時距離點燃楊柳絮僅僅過去四分鐘。
現場消防員先后用干粉滅火器和消防水槍對汽車進行了滅火。滅火之后的汽車,特別是汽車尾部已經徹底燒毀。
鄭喜超告訴記者,“市民停車之后,如果發現車底、車邊堆積了楊柳絮,應該濕化,拿瓶水澆一下,絕對不能隨地扔煙頭,或因為好奇、好玩而去點楊柳絮,這不僅非常危險,還可能涉嫌犯罪!”
案件
點燃楊柳絮引發火災 一周內兩人被刑拘
記者昨天從消防部門獲悉,本月12日和18日,豐臺區和朝陽區兩人因點燃楊柳絮引發火災,涉嫌失火縱火已被公安部門刑事拘留。
4月12日,豐臺區西羅園一小區內居民自建簡易房起火,過火面積3平方米。據調查,火災是由吳某點燃樓下垃圾堆旁楊柳絮,引燃垃圾堆及周邊居民自建簡易房所致,所幸無人員傷亡。
4月18日,朝陽區一居民小區內堆放的部分雜物發生火災。經調查,起火原因系高某點燃路邊楊柳絮引燃其他可燃物,無人員傷亡。現兩人因涉嫌失火縱火已被公安部門刑事拘留。
判決
燒楊絮點了樂器廠 獲刑兩年還賠128萬
近日,房山法院審理了一起打掃院子燒楊絮,造成128萬元損失的火災刑事案件。
去年5月1日早上6時許,房山區青龍湖鎮某院中,60歲的女主人吳某早早起床開始收拾院子。院內西墻下,堆積了成片的楊柳絮,吳某順手將掃成堆的楊柳絮點燃。一瞬間,火勢失控,引燃院西側堆放的樹枝、樹葉等雜物,繼而將旁邊的某樂器廠廠房外保溫層引燃,并燒毀部分廠房以及樂器等物品。經評估,被毀物品損失價值高達128萬元。
庭審中,吳某向法庭陳述了事情發生的經過:“我怕楊樹毛子飛起來刺撓人,就用打火機把楊樹毛子點著了,墻下堆著的樹葉和樹枝就點燃了,火越著越大就燒到墻西側的廠房了……”
法院經審理后,考慮到被告人吳某有自首情節,認罪態度較好,依法判決被告人吳某犯失火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兩年;判決生效后三十日內,賠償附帶民事原告人128萬元。
此外,記者在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上搜索發現,本市每年都有楊柳絮火災引發的訴訟,這些案件以財產損害賠償糾紛為主,且多發生在郊區。
(新媒體責編: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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