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網上的段子都當真,張某獲刑也怨不得什么了!昨天,延慶檢察院通報了一起令人“啼笑皆非”的酒駕案件。
張某和朋友聚會,酒足飯飽后,獨自駕車離去,在回家的路上遇到交警設卡檢查酒駕。張某一開始堅稱自己沒喝酒,拒不接受酒精測試,但最后“被逼無奈”,竟使出了網上段子教的歪招——掏出車里的半瓶白酒,“咕咚咕咚”,一口氣喝了個底朝天,整個動作可謂是一氣呵成。喝完酒后,張某對交警說:“你們怎么證明我酒駕了?我現在才喝的酒。” 結果,張某被帶回交警大隊調查。后經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法院以危險駕駛罪,判處張某拘役2個月,并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檢察官介紹,在詢問時,特意問過張某,為何當著交警面喝酒。張某回答說,看網上有段子說:酒駕被查趕緊喝酒,這樣,交警就搞不清被查的時候血液酒精含量到底有多少,也沒有證據是酒駕,然后根據疑罪從無的原則就可以脫罪了。
其實,對于段子里的歪招,法律早有準備。檢察官介紹,根據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公安部印發的《關于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時,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氣酒精含量檢驗或者抽取血樣前又飲酒,經檢驗其血液酒精含量達到醉酒標準的,應當認定為醉酒。
(新媒體責編: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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