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聚焦共享經濟下順風車產品合規發展研討會”在京舉行。本次會議由中國青年網主辦,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承辦。
知名評論員曹林、中國傳媒大學教授王四新、北京師范大學教授劉德良、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機動車輛安全研究室主任周文輝以及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姜先良、王維維律師出席會議,中聞律師事務所李亞擔任會議主持人。參會嘉賓就“順風車的定位、順風車的準入標準、順風車的安全問題和責任邊界等問題”展開熱烈討論。
順風車出行數據屢創新高 成平臺爭奪新焦點
會上,主持人李亞認為:“順風車應屬于私人小客車合乘的范圍。其作為通勤的共享平臺,具有節約能源、緩解擁堵、方便出行等優勢。順風車具有公益、共享、非營運的原則,而網約出租車是具有盈利性質的,兩者有本質上的區別。且順風車相對于黑車市場而言,解決了部分安全出行問題。”
來自滴滴出行的公開數據顯示,2016年,滴滴創造性的提出了順風車跨城回家的概念。在固定運力之外,通過整合更多私家車,讓車主和乘客能夠更高效的共享車輛和座位,為春運提供額外運力。這一年春運期間,順風車共運送乘客190萬人回家,覆蓋31個省,相當于同年南航客運量的24%。2017年春運期間,順風車共運送848萬乘客跨城出行,這一數據接近國內最大的航空公司之一——南方航空國內航班在春運期間的運送人數。據某順風車平臺統計,跨城用戶的出行范圍遍及全國31個省、市、自治區的343個城市,覆蓋了所有開通順風車業務的城市。2018年春運期間,滴滴共運送乘客共計3067萬人次,約是去年同期的3.62倍,相當于同期民航運力的近一半,等同于增開了45913列8節動車組和170388架波音737飛機。
“屢創新高的順風車出行數據背后,是有待滿足的巨大市場需求。”王維維律師說。隨著順風車概念的普及,順風車業務逐漸成為各大出行平臺爭奪的新焦點,滴滴出行、嘀嗒打車、阿爾法順風車、哈啰出行等平臺先后推出了各有特色的順風車業務,順風車市場一時間風起云涌,“即便在2018年順風車處于風口浪尖的時候,也仍然有新的企業加入市場。”
北京中聞律師事務所律師王維維
順風車“一刀切” 剝奪人們享受新產品的權利
程龍是一名順風車車主,在有車之前也是順風車的乘客。程龍家住北京通州,而上班在北京西邊,整個通勤路線較長。在沒有車之前,程龍有過打車經歷。“從家到公司,出行成本還是很高的。后來知道有了順風車,它的價格幾乎是所有打車出行方式中,成本最低的。我就一直使用這項服務。后來我自己有了車,也開始拉一些順路的乘客,做起了順風車車主,畢竟可以分攤一些油費,能讓自己省一些油錢。”程龍在會上說。
“今年8月底出現安全事件之后,滴滴順風車下線。開始大家很憤怒、很不理智。其實每個領域,尤其是公共出行領域,都會遇到治安事件。我們很難杜絕它,只是不希望這種事情發生在自己身上罷了。”當提到伴隨順風車下線對自己生活的影響時,程龍表示:“通勤支出這塊費用明顯多了,只能早起一會去擠地鐵,降低我們家的通勤支出壓力。”
“經過幾個月對‘順風車問題’的沉淀,輿論終于冷靜下來了。”知名評論員曹林在會上表示。“順風車迎合了部分民眾的出行需求,有的甚至對順風車形成依賴。其實在順風車出現之前,‘民間’就有拼車行為,順風車便是‘民間’拼車行為更規范化、更管理化的表現。即使順風車暫時下線了,‘民間’仍有各種形式的拼車。這種情況反而更讓人擔心,沒有平臺、沒有管理,不在可控的范圍內,就可能導致更大的問題出現。”
知名評論員曹林。見習記者王增強攝
“相比傳統的網約出租車而言,順風車更能體現公共價值。而‘一刀切’下線的順風車業務,實際上是剝奪人們享受新產品的權利。”曹林說。
中國傳媒大學教授王四新表示:“目前,順風車平臺首先面臨的不是如何做大做強的問題,而是生存問題。生存的問題要解決,除了滿足日常運營,最主要的是讓政府認識到怎么去監管平臺。”此外王四新從中國目前互聯網領域的大背景出發,詮釋了順風車在實現國家戰略層面扮演的重要角色。“隨著5G時代的到來,要實現中國經濟增長轉型,必須把老百姓的基本生活方式帶入到經濟增長模式里去,順風車是最能體現這種國家戰略,最能作為國家戰略實現路徑的一種方式。”
中國傳媒大學教授王四新 見習記者王增強攝
北京師范大學教授劉德良在談到“自己近一年的打車經歷時”表示:“最近這一年,我感覺打車越來越難。”劉德良表示:“網約車管理運營模式是在扼殺創新。沒有實際的雇傭關系,就是一個撮合的關系。像打車平臺,本質上就是撮合交易。而當網約車、順風車出現事故時,目前的監管模式卻要求平臺承擔承運人的責任,是明顯不合理且前后矛盾的”。
“順風車具有大眾性、便捷性、價格低廉性和舒適性這四大商業模式。從商業角度講,順風車在人們衣食住行的‘行’中提供了革命性作用,人的自由意志在出行這一人類的基本活動中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它的社會意義重大、商業前景光明。”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姜先良也表達了自己的觀點。
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姜先良。見習記者王增強攝
生死之外無大事 順風車內不是絕對隱私空間
在談及“順風車的準入標準”問題時,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機動車輛安全研究室主任周文輝表示:“順風車就是拼車,不是網約車。網約車是出租車的一種。網約車本質上屬于出租車,借助互聯網撮合交易的出租車,順風車不屬于營運車輛。從車輛本身來說,對順風車不宜設置安全標準,本身就是一種民事行為。順風車除了特別必要的安全信息,雙方的身份信息等平臺需要掌握的信息以外,剩下的要通過雙方的協議合同關系去約定,政府不宜過度介入。
周文輝。見習記者王增強攝
“但一些基本的信息,比如車的信息、服務提供者的信息、乘客信息平臺要做真實記錄,并且有需要的時候隨時向政府部門提供。”周文輝說。
在“順風車的安全和隱私如何平衡”問題上,王四新認為:“順風車內的空間應該是一個相對私密的空間,而不是絕對私密空間。國家對順風車應該有一定的管控,順風車平臺應該有一個總體的安全管控。”
曹林在發言中指出:順風車前面有一個符號,“某某順風車”,這是乘客基于對平臺的信任,而不是基于對司機的信任。對于一個乘客來說,安全和隱私不是平衡。安全是最基本的,生死之外沒有大事。對于平臺而言也是一樣,出了事之后必須要有一套應對的策略,首先就是救命渠道的暢通性,投訴及時回應性、入門檻的高端性、安全信息的共享性、順風車服務的專業性以及其定位的公共性和空間性,這些都應該考慮到。”
“順風車不屬于公共交通體系,車內空間自然也不應該是公共空間。”王維維律師認為,網約車、出租車內屬于公共空間已獲得行業共識,順風車是私家車,應該屬于私人空間。但是私家車主選擇順風載客來補貼出行成本,則其應該讓渡出一部分隱私空間,比如在順風車程中接受錄音等安全措施,“但要求順風車內安裝攝像頭等,就超出了這種讓渡的底線,是不可接受的。”
順風車的責任邊界應鐫刻在法院判例的權威中
王四新表示,贊同政府的監管理念。“就是要強監管,就是要全責任,就是要讓平臺不僅對于征上來司機的運營量負責,對安全負責。某些網約車平臺的理念是先擴大規模,等有錢、有人了再做相應服務的改進、安全漏洞的填補,這種經營理念極端錯誤。”
“至于平臺的定價機制上還是應該平臺為主,國家加以監管。定價權的核心在平臺,但是必須接受政府監管。”王四新說。
“安全方面除了政府保底之外,行業自律還是大有可為的。”周文輝針對平臺的安全問題,提出了一些解決建議。他認為:“車輛的配置標準,大的平臺可以發布自己的團體標準或行業標準以及順風車和駕駛員應當達到的標準,制訂一套平臺自身的規則,向社會明示,同樣也是有約束力的。”
對于順風車的責任界定,曹林表示:“很多時候發生一例案件之后,很快就被當成一個輿情,大家特別害怕這種輿情,導致這種事情最后很難進入到讓法律安靜地去判決。”
“法庭判決會具體地談平臺承擔多大的責任,當事人承擔多大的責任,司機承擔多大的責任,有具體的區分。但是目前的社會環境下法律很容易被輿論綁架,最后變成輿論判決。”曹林認為,企業不應該急于把安全問題當成輿情去滅,應該安靜等待事件進入法律程序,等待法院判決,最后形成清晰的判例。“順風車的責任邊界,應該鐫刻在法院判例的權威中。”
(新媒體責編: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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