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祖名(原名陳祖明)、柯震東去年8月在北京吸毒被拘,被查獲吸食大麻的柯震東在14天行政拘留期滿后獲釋返臺,而房祖名容留他人吸毒一案昨日在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的外事法庭開庭受審。
經過一個多小時的庭審,法院判決房祖名構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成龍夫妻并未參與庭審,但據房祖名經紀人透露,他們接受判決結果,將不會上訴。
距離房祖名去年吸毒被拘至今近5個月,昨日房祖名容留他人吸毒一案開庭受審。身穿便服的房祖名在警衛的護送下入場,其頭發略長、面容清瘦,不過精神狀態看起來并不算太差,這也是房祖名被拘多時以來首次公開露臉。據悉,成龍夫妻并沒有申請參加庭審,但包括房祖名經紀公司代表在內的約100人參與旁聽。
公訴人宣讀起訴書,指控房祖名在2012年下半年某日、2014年7月10日、8月13日和14日,在其居所內留柯某某、李某某等人吸食毒品大麻,應以容留他人吸毒罪追究刑事責任。
對于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和罪名,房祖名無異議,并自愿認罪,坦承一共容留他人吸毒4次,前3次是柯震東,都在家里房間和洗手間。另有1次是容留女星李曉楠(藝名洛詩),吸毒時間是8月14日,地點是家中洗手間。
辯護人表示房祖名自首,認罪態度好,主觀惡性小,大麻比其他毒品的毒性小,社會危害小,加上沒前科劣跡,應從輕處罰。
在法庭上,房祖名本人也做了最后陳述:“我犯了法,必須要受到法律的懲罰,回到社會之后,我絕對不會再犯。因為我傷害了太多的人,包括愛我的人,家里人、朋友和教導過我的老師,我不希望他們再多一次失望。我在看守所的這段日子也學到了很多,希望以后重新走向社會后能向公眾傳遞正能量。我知道受到懲罰不等于獲得寬恕和原諒,我會用以后的行動獲得諒解。”
最終,經過一個半小時的審理,法庭當庭作出判決:認定被告人房祖名構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 撰文 信息時報記者 蔡慕嘉
(新媒體責編: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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