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1月12日訊(記者 王帥) 因強奸、搶劫罪被判刑14年,出獄剛一年多,再次因搶劫、猥褻他人被公安機關抓獲。當被問及為何屢犯不改時,該男子稱“喝了酒就管不住自己”。近日,章丘市公安局成功破獲黨家、寧家埠系列搶劫案件,并抓獲犯罪嫌疑人劉某。
2014年5月份,章丘警方接到群眾報警,稱在下班路上被一男子搶劫隨身財物。由于當事人提供的線索有限,警方在追查中困難重重。直到11月份,警方又陸續接到類似的報警。匯總數例報警案件,警方梳理發現,這些受害者的描述指向了同一個犯罪嫌疑人。
根據多位報案人的描述,嫌疑人三十多歲,身高1.65米至1.7米,體型偏胖,圓臉、頭發稍長,操當地口音,騎著一輛棗紅色的摩托車。分析案發地點,警方發現,該犯常在潘王路附近的生產路上作案。
“本來他騎著摩托車超過我了,后來又騎著回來跟我要錢。”受害人之一的小呂告訴記者,當時自己下班后騎著電動車往家走,行至辛店村北頭賣肥料的商店附近的生產路時,一個戴墨鏡和口罩的男子,騎著摩托車從自己身旁過去。過了兩分鐘左右,這名男子又返回停至小呂前方兩三米的位置。
“他一把抓住了我的電動車前筐,說‘你停下,拿出錢來’。”小呂回憶,當自己表示“沒有錢”時,男子一手控制住車不讓小呂離開,一手搜小呂放在電動車前框里衣服的口袋,并威脅說不拿出錢來就用刀“弄死”她。隨后,男子只翻出一手機,查看后又放了回去,然后將電動車推倒,并將小呂拉進了路邊的農田里實施猥褻。
民警認為,嫌疑人作案手法嫻熟,并有很強的反偵察能力,很可能有過前科。同時,在案發現場勘查的民警將現場遺留物證進行了技術鑒定,鎖定了犯罪嫌疑人36歲的劉某。民警介紹,劉某搶劫年輕女子后,大都會實施猥褻。
2014年12月31日,劉某被警方抓獲并對所做的十余起案件供認不諱。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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