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碼頭油氣回收是交通運輸“十三五”規劃的內容之一。部交科院 供圖
碼頭油氣回收是對石油在碼頭裝卸過程中揮發的氣體進行收集、處理、再利用。油氣回收不但可以將損耗的油氣重新利用,還可以有效避免油氣對大氣的污染。
9月1日起,由交通運輸部科學研究院主編的行業標準《碼頭油氣回收設施建設技術規范》(簡稱《規范》)開始實施。《規范》對碼頭油氣回收設施的設計、施工、檢驗和驗收、運行和維護管理進行了規定,對指導碼頭油氣回收設施建設、滿足綠色交通發展需求具有積極作用。
記者采訪了《規范》編寫組副組長、交通運輸部科學研究院專家高潔,對《規范》進行解讀。
背景
推進碼頭油氣回收 迫在眉睫
近年來,我國油庫、煉油廠和加油站都開展了油氣回收工作,但碼頭油氣回收裝置的工藝研發進展緩慢。2013年,國務院《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要求在原油成品油碼頭積極開展油氣回收治理,2017年全國交通運輸工作會也要求推進原油成品油碼頭油氣回收工作。加快推進碼頭油氣回收工作迫在眉睫。
經編制組調查,截至2016年,我國共有20個碼頭安裝了油氣回收系統,但實際投入運營且運營穩定的只有2個,另有4個碼頭的油氣回收設施正在或即將試運營,其余14個因為安全或其他問題未運營。究其原因,主要是油氣回收裝置不合格、船岸裝備不配套,以及沒有通過安全、消防、環保或上級單位驗收。為保證推進工作順利進行,一部針對碼頭油氣回收設施建設的技術規范必不可少。
高潔告訴記者,《規范》編制時碼頭油氣回收在我國尚無成熟可靠的案例,相關技術參數及指標尚待進一步測試驗證與分析選取。為保障《規范》滿足系統性、科學性要求,編寫組參照國外碼頭油氣回收設施單元的劃分,對蒸汽(油氣)輸送單元、船岸界面安全裝置單元、蒸汽(油氣)傳送單元、蒸汽(油氣)處理單元、回收液貨輸送單元,以及外部風險和控制系統進行了系統研究;通過碼頭油氣回收設施建設關鍵參數專題研究,制作了樣機,確定了技術參數,為《規范》的編寫奠定了堅實的技術基礎。
特點
讓安全監管更高效
碼頭油氣回收的環保意義與安全風險并存,《規范》為主管機關在油氣回收過程中的安全監管提供了依據。
氣態原油具有易燃易爆性,油船裝卸時,油氣與空氣混合,混合氣體含氧量達到8%便進入爆炸范圍;一旦含氧量達到8%—11%,遇到明火或靜電立刻爆炸。2012年至2013年,編寫組先后對6艘船舶進行了油艙氣體含氧量檢測,發現未安裝惰性氣體發生裝置或油艙與大氣連通的油船,其艙內含氧量高達13%—19%;安裝了氮氣充艙裝置的3艘油輪,含氧量均在安全范圍內。因此,編寫組在《規范》中要求碼頭安裝惰性氣體發生裝置,回收過程中嚴禁明火,必須密封作業,為碼頭油氣回收設施的建設與安全監管提供了指導。
在油氣回收過程中,油氣通過輸氣臂從船上輸送至岸上的油氣回收裝置,輸氣臂的性能與油氣回收安全息息相關。此外,一旦船、岸任何一方發生爆炸,輸氣臂必須迅速脫離,才能最大程度減少損失。為此,編寫組在《規范》中對輸氣臂的緊急脫離裝置、液壓控制系統、抗腐蝕性及耐久性等進行了詳細規定。為提升產品可靠性和安全性,項目組研制并完善了樣機自動控制系統,通過反復測試,確定了設備的關鍵參數,保證了《規劃》的科學性,使碼頭油氣回收設施建設的管理和監測切實有效。
在保障船岸界面安全方面,國外經驗和國際法規特別強調在碼頭前沿設置船岸界面安全裝置,起到隔爆、絕緣作用。該裝置可以自動排除超壓風險,自動監測和處置含氧量超標油氣,自控并與碼頭作業總控銜接,是保障碼頭油氣回收作業安全的關鍵設施。編寫組經過大量調查研究,研發了樣機,并反復試驗,結合國外成果與我國相關規范,制定了船岸界面安全裝置的設備結構要求和關鍵技術參數。高潔認為,此裝置是碼頭油氣回收系統的必配設備,符合船舶油氣回收國際法規核心內容和我國現行標準規范。參照歐美經驗,該設備的制造、安裝、使用都應由政府有關機構監督。
除此以外,編寫組還針對油氣回收處理、油氣回收控制系統和檢測進行了專題研究和樣機研發,為《規范》的編寫提供全方位技術保障。
建議
盡快制定配套政策
我國碼頭油氣回收起步較晚,面臨著安全監管和安全技術不足、船岸設施不配套、油氣回收后利益歸屬權不明確等問題,需要政府盡快制定配套政策。
安全是碼頭油氣回收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國在安全監管和安全技術上都需要進一步提高。在安全監管上,我國碼頭油氣回收工作缺少成功案例和可供參考的經驗。“國際上流行的HACCP安全評估法,要求對化工過程中所有有風險變化的工作環節都進行系統性的安全評估。”高潔介紹說,我國油氣回收試點工程舟山港興中碼頭借助HACCP安全評估法完善了總體方案,是一次有益的探索。目前,HACCP安全評估法已廣泛應用于我國化工領域,其成功經驗值得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借鑒,《規范》編寫組建議交通運輸行業建立第三方安全評估機制。
在安全技術上,現有碼頭油氣回收裝置可兼回收多種化工品氣體,但不同工藝設施的安全距離不同。政府需要針對不同化工品氣體回收進行專項風險評估,并健全回收工藝的安全評價技術標準。
行業推廣碼頭油氣回收,必須重視油船不配套問題。我國現有注冊油輪和化學品船舶6000多艘,能滿足國際航線油輪安全標準的僅5%,絕大多數內貿航線油輪缺少船艙油氣統一接收管路和標準接口,也缺少船舶氮氣惰化設施,油艙油氣含氧量超標,本質不安全,無法開展油氣回收。編寫組建議交通運輸部出臺船岸配套技術政策和管理政策;鑒于目前航運不景氣的狀況,編寫組同時建議國家對船東實行經濟補貼政策。
此外,碼頭油氣回收同時涉及安全與環保問題,應實施政府認證,并加強國際合作,提升安全咨詢水平,開放碼頭油氣回收安全評估市場。
除了安全問題,碼頭油氣回收后的利益歸屬權懸而未決,成為阻礙碼頭油氣回收工作推進的又一原因。據測算,成品油的回收率約為千分之一,原油的回收率約為萬分之八,一個年成品油吞吐量300萬噸的碼頭每年就能產生3000噸的油氣回收量,是一筆可觀的經濟利益。這筆利益歸碼頭、船東還是貨主?歐盟和美國都規定碼頭油氣回收設施投資方獲得回收利益。為加快推進碼頭油氣回收工作,政府應盡快明確利益歸屬權。
原標題:用制度規范!油氣回收安全有序就靠它
(新媒體責編:wb001)
聲明:
1、凡本網注明“人民交通雜志”/人民交通網,所有自采新聞(含圖片),如需授權轉載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
2、部分內容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3、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系的,請在30日內進行。電話:010-67683008
人民交通24小時值班手機:17801261553 商務合作:010-67683008轉602
Copyright 人民交通雜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 復制必究 百度統計 地址:北京市豐臺區南三環東路6號A座四層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號: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顧問:北京京師(蘭州)律師事務所 李大偉
京公網安備 11010602130064號 京ICP備18014261號-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京)字第1659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