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運輸部辦公廳印發《關于深入推進無車承運人試點工作的通知》(簡稱《通知》),明確從加強試點運行監測評估、優化試點企業發展的外部環境、推動完善相關稅收保險政策、強化運輸安全管理、加強技術創新和經驗推廣5個方面,推動無車承運人健康規范發展,確保試點工作取得實效。
無車承運人的發展與“互聯網+”息息相關。《通知》提出,將進一步完善監測平臺綜合信息服務功能并定期開展試點監測評估。國家交通運輸物流公共信息平臺管理中心(簡稱平臺管理中心)、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做好部、省兩級監測平臺的建設維護工作,加強與全國道路運政管理信息系統、全國道路貨運車輛公共監管與服務平臺的合作對接,為試點企業提供便捷、經濟、高效的公共信息查詢服務。平臺管理中心要按照《無車承運人試點綜合監測評估指標體系》的要求,以今年1月至6月、7月至9月、10月至12月為評估周期,匯總計算試點企業監測評估結果,并在評估周期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將評估結果報部。
《通知》明確,在無車承運人稅收政策方面,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加強與省級國稅部門的溝通協調,充分考慮貨車司機分散獨立經營的特點,優化創新稅收征管理念和模式,推動落實無車承運人增值稅進項抵扣范圍、個體運輸業戶異地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無車承運試點企業代個體運輸業戶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等稅收政策。
在技術創新方面,支持試點企業在城市配送、農村物流、冷鏈物流等領域推廣無車承運物流模式,鼓勵探索無車承運模式與多式聯運、甩掛運輸等運輸方式融合應用;在貨源組織、線路整合、網絡覆蓋等方面,鼓勵試點企業間加強合作、資源共享、共贏發展。
根據《通知》,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將督促試點企業加強運輸生產安全監管,嚴格實際承運人資質審核;督促試點企業強化運輸動態監控,通過動態考核,促進行業優勝劣汰。
(新媒體責編: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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