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記者網發布《國家新聞出版署關于核發新聞記者證有關事項的公告》全文如下:
國家新聞出版署關于核發新聞記者證有關事項的公告
一、自2018年3月26日起發放的新聞記者證,在印有“身份證號”的信息頁上加蓋“國家新聞出版署”公章方為有效。
二、2018年3月26日前已核發、并通過2017年度核驗的新聞記者證,不加蓋“國家新聞出版署”公章。該新聞記者證繼續有效。
特此公告。
國家新聞出版署
2018年6月5日
(新媒體責編: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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