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社接到群眾舉報稱,在山西省大同市城區魏都大道榮華小區旁邊一家名為安萊的洗車行涉嫌欺詐消費者。
(安萊洗車)
其中一名消費者習平(化名)于2017年2月12日11:44撥打110報警,說明情況后,110報警臺的接線員稱會馬上通知附近民警去往現場執法。可是,一直等在現場的習平卻始終沒有等來任何警務人員。下午17:31習平接到大同市公安局某部門來電,詢問是否在早上報過警,是否有民警到現場處理情況?習平回答說沒有民警前來執法。之后,在17:44,習平又接到大同市公安局張姓警察來電稱:“我們現在就在安萊洗車這兒,這兒關著門呢!我們前期先調查一下,這個事我們以前就知道,正在調查著呢!以前有人報過警,他那個‘一元洗車’屬于非法集資,但是人家現在說沒錢,以前知道這個事,正在調查當中呢!完了有啥就給你回信兒呀!”既然大同警方如此了解該洗車行的情況,還清楚“人家沒錢”,并且說明是“非法集資”,可是為何不去執法,不去逮捕犯罪嫌疑人呢?再者,大同公安接到110報警電話,為何6小時后才有民警趕往現場?
據了解,早在2006年,山西大同“12.10”強奸案時,在接到受害人報警后,警察就將近4個小時的時間還未到達現場。這樣的工作方式難道就是大同公安的“傳統”?就目前情況來看,大同公安不僅繼承了“傳統”,而且還發揚了“傳統”!
依據公安部《110接處警工作規則》第十條:110報警服務臺應當及時下達處警指令,公安機關各業務部門、基層單位和人員必須服從110報警服務臺發出的處警指令,不得推諉、拖延出警,影響警情的處置。
對照此《規則》,大同警方的工作方式實在不符合國家的相關規定。
大同安萊洗車讓客戶辦理500元與2000元不等的洗車卡,500元的洗車卡洗一次消費10元,2000元的洗車卡一次消費1元。“一元洗車”成為該洗車行的廣告。由于安萊洗車在大同已存有數年時間,許多消費者在這里辦理了洗車卡。洗車卡以一款名為“心寬吧”的軟件作為平臺,消費者在軟件存入費用,每消費一次,軟件里就會有所記錄。可就在今年2月12日開始營業時,該洗車行突然倒閉,并且不給消費者退款,負責人宣稱:“沒錢”!只以店鋪銷售的物品作為抵押,許多消費者的賬戶余額還剩很多,其抵換的物品并不值錢。習平便是其中之一,于是選擇報警,希望通過公安處理該事情。可卻一直得不到大同警方的回復。
依據《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條: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擅自發行股票或者公司、企業債券,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發行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
(二)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擅自發行致使三十人以上的投資者購買了 股票或者公司、企業債券的;
(三)不能及時清償或者清退的;
(四)其他后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情形。
安萊洗車負責人已經符合非法集資罪的立案標準,可是大同公安局為何遲遲不立案呢?難道其中有何利益關系?
習平又于2月17日撥通張姓警察的電話,張姓警察說:“今天我休息,明天上班我給問一下領導。”但是,當第二天再撥打張姓警察手機時,令人驚訝的是電話居然直接被掛斷了。難道這就是大同警察的工作方式?這樣的工作方式是否涉嫌瀆職了呢?
如圖所示,已有13013人使用該軟件,由此我們可以推斷出安萊洗車非法集資的數額巨大,那公安機關為何遲遲不肯立案偵查呢?
據《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對于安萊洗車涉嫌欺詐消費者和大同警方是否涉嫌瀆職這些情況,本社還將繼續追蹤報道。
(新媒體責編: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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