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1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2009年促進農業穩定發展農民持續增收的若干意見》“長期實行并逐步完善鮮活農產品運銷綠色通道政策,推進在全國范圍內免收整車合法裝載鮮活農產品車輛的通行費”。之后,原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和交通部,于2009年聯合下發《關于進一步完善和落實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的通知》明確“裝載鮮活農產品應占車輛核定載質量或車廂容積的80%以上”免收公路通行費的具體規定。
中央的惠農政策原本應是各級部門無條件執行,但在江西桃墅收費站卻大打折扣,收費站變成現代版的“劫道”之地。5月1日,朱師傅裝載整車胡蘿卜由福建省廈門市運往安徽省合肥市。次日凌晨1時途經桃墅收費站時,卻被收費員檢查看到車上放有4個玻璃支架,不但不予免正常通行費1350元,還以逃費為由欲加收5倍通行費6750元。司機好話說盡,4個玻璃支架總重不超過400公斤,對整車32噸來說微不足道,符合運輸綠通免費政策。可收費員根本不聽司機敘述,玩起了古時“劫道”之法,將車輛限制在收費道,前不抬桿,車后用物堵截,不交錢車輛休想離開。
司機滿懷希望,分別向江西省交通運輸廳、高速公路集團及收費中心打電話求助,期望主管部門講法論理主持公道。可惜司機打遍所能想到的電話,要么電話無人接聽,要么推諉扯皮,電話打了數個小時,再被推回收費站,收費站仍堅持己見。可貨主急趕市場,催貨萬分急迫,限時不到達司機就要賠償數萬損失費。司機無奈只有到市區取款繳納基本通行費和所謂的逃費5倍懲罰性收費共計8100元,才離開傷心的桃墅收費站。
“此山是我開,此樹是我栽,要打此路過,留下買路財”,原是形容指古代匪盜劫路本色。想不到社會文明的今天,仍被江西桃墅收費站延續使用。為了小集體利益,無視國家的綠通免費政策規定,巧立名目霸王收費,懇請江西省交通主管部門,顧全大局,尊重事實,把國家惠民政策嚴格執行,退還不當收費,追究相關責任人,把綠通免費政策落實到實際收費工作中!(王金伍)
(新媒體責編:s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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